速裁程序—让公正更快实现

作者 :徐洪佳颜 来源 :本站原创 访问次数 : 发布时间 :2019-08-08

 

速裁程序是《刑事诉讼法》修改后新增的审判程序之一,我院自2019年7月30日开始首次适用速裁程序,共适用速裁程序开庭审理了5件危险驾驶罪案件,平均每件用时3分多钟。适用速裁程序审理的案件,庭审过程中未进行法庭调查、法庭辩论,重点就被告人是否自愿签署具结书,签署具结书时是否有律师在场等事项进行核实,并听取公诉机关的量刑建议及被告人意见,充分保证当事人最后陈述权。在当庭宣判后判决书即全部送达被告人,从立案至结案用时仅1天,其大大缩短了庭审时间,提高了审判效率,真正在程序上做到繁简分流、轻重分离、快慢分道;在实体上体现有效惩处、宽严相济、坦白从宽。

刑事速裁程序是我国原有简易程序之外针对认罪认罚从宽制度而设置的一种特殊的简易程序。它比简易程序更加简易,譬如,该程序仅适用3年以下刑罚案件、除自愿认罪之外还必须认罚,与原有简易程序可适用于几乎所有有期徒刑案件、有独任审判和合议庭审判两种形式、公诉案件检察院必须派员出庭等大不相同,但它们都是对建立有中国特色的轻罪诉讼体系的有益探索,其目的均是为了以更高的效率实现案件的公正审理。下一步,景洪市法院将进一步加快推进建立速裁程序审理常态机制,规范法律适用标准和程序,让公正得以更快实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