宪法宣传周 | 宪法宣传精彩纷呈 宪法精神根植于心

来源 :政法委融媒体室 访问次数 : 发布时间 :2019-12-04

国家宪法日

2014年11月1日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通过设立国家宪法日为12月4日。

宪法是国家的根本大法,具有最高的法律效力,在社会主义法律体系中处于核心的地位。一切法律都是依据宪法制定的,宪法是大部分法律的母法。一切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都不得同宪法相抵触。维护法制的权威,首先是维护宪法的权威。宪法日的确定更是党和国家对依法治国的坚强决心。宪法序言明确规定:"全国各族人民、一切国家机关和武装力量、各政党和各社会团体、各企业事业组织,都必须以宪法为根本的活动准则,并且负有维护宪法尊严、保证宪法实施的职责。"因此,依法治国,首先必须严格遵守和执行宪法,树立和维护宪法的权威,保证宪法的贯彻实施,做到依宪治国。

为进一步加强宪法教育,普及宪法知识,弘扬宪法精神,增强群众的法治观念,营造“法治、平安、和谐”的良好法治氛围。景洪市公安局勐养派出所结合“12.2”道路交通安全宣传日及即将来临的“12.4”国家宪法日,在勐养镇人民政府的统一部署下,联合镇综治办、司法所、交警中队联合开展交通安全知识及宪法宣传活动。

IMG_256


IMG_257

在活动现场,民警通过挂横幅、发放宣传单、现场讲解等形式,向过往群众讲解交通安全知识,倡导广大驾驶员安全驾驶,文明出行,呼吁群众注意交通安全,让“自律、包容、文明、礼让”的交通文明理念深入人心;向群众讲解《宪法》的相关知识,并通过列举发生在身边的真实案例,增强群众的法制和法律意识,自觉学法、守法、用法,当自身权益受到侵害时,学会运用法律的武器来保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IMG_258


IMG_259

同时,从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入手,宣传了扫黑除恶、12340群众安全感满意度、12389举报平台及防电信网络诈骗等相关知识,并认真听取群众咨询,细致地为群众讲解其关心的,日常涉及的法律问题。

IMG_260


IMG_261

本次活动,发放扫黑除恶、禁毒、消防、平安创建等宣传单200余份,接待咨询50余人,有效增强了人民群众宪法意识,进一步密切了辖区警民关系。

监制 | 王 娅

审核 | 余立武

文字 | 玉章儿

编辑 | 王丽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