景洪市防范非法集资宣教

作者 :景洪市委政法委员会 来源 :景洪市委政法委员会 访问次数 : 发布时间 :2021-03-19

2020 年,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全市严格按照州 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总体部署,健全完善 工作机制,扎实有序地开展非法集资监测预警、防范非法集资宣 传教育、非法集资专项排查等工作,通过各成员单位、各乡镇(街 道)、农场的通力配合,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

2021 年是“十四五”开局之年,面对非法集资高发蔓延形势, 围绕州打好防范化解重大金融风险攻坚战工作任务,坚持以人民 为中心的工作思想,以整合宣传力量、提升宣传实效为目标,以 高危人群、地区和行业领域为重点,在疫情防控常态化条件下, 创新宣传教育方式,丰富宣传教育内容,巩固完善常态化宣传教 育工作机制,推动形成统一规划、上下联动的工作格局,进一步提升人民群众防范识别非法集资能力意识,教育引导广大群众自觉远离非法集资。今年,市处非办按月通过电子公文交换系统推 送防范非法集资宣传教育相关知识,各成员单位、各乡镇(街道)、 农场要结合本行业领域非法集资风险特点,加大对监管行业、干 部职工、基层网格员等广大群体的金融知识普及和处非法律法规 宣传。

                           —— 宣教知识 ——

一、非法集资的定义和基本特征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非法集资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 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法释〔2010〕18 号),非法集资是违反国 家金融管理法律规定,向社会公众(包括单位和个人)吸收资金 的行为。非法集资行为需同时具备非法性、公开性、利诱性、社 会性四个特征要件,具体为:

非法性:未经有关部门依法批准或者借用合法经营的形式吸收资金;

公开性:通过媒体、推介会、传单、手机短信等途径向社会 公开宣传;

利诱性:承诺在一定期限内以货币、实物、股权等方式还本 付息或者给付回报;

社会性:向社会公众即社会不特定对象吸收资金。 二、非法集资人的法律责任 我国《刑法》中,非法集资根据主观态度、行为方式、危害结果等具体情况的不同,构成相应的罪名,其中最主要的是《刑法》中第 176 条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和第 192 条集资诈骗罪。

《刑法》规定,犯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的,处三年以下有期 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数 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犯集资诈骗罪,数额较大的, 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 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 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 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 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三、参与非法集资,法律不保护,政府不买单

根据我国法律法规,因参与非法集资活动而受到的损失,由 参与者自行承担,所形成的债务和风险,不得转嫁给未参与非法 集资活动的其它任何单位。集资款的清退应根据清理后剩余的资 金,按照集资人参与的比例给予统一的清退。经人民法院执行, 集资者仍不能清退集资款的,应由参与者自行承担损失。这意味 着一旦社会公众参与非法集资,其利益不受法律保护,所受损失 不得要求政府、有关部门和司法机关承担。

四、去不正规的理财公司工作要慎重,做业务员也是有风险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办理非法集资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为他人向社会公众非法吸收资金提供帮助,从中收取代理费、好处费、返点费、佣金、提成等费用,构成非法集资共同犯罪的,应当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  警钟长鸣 ——

广大市民需防范以下 5 种非法集资骗局: 一是打着“居家理财”名义,针对公众居家防疫,普遍通过电 脑、手机等获取信息的特点,大肆营销宣传 P2P 网络借贷、虚拟 货币炒作、基金、期货等虚假金融产品,声称“宅在家里也能理”“躺在床上也能赚大钱”,设置高息诱惑骗局。 二是以“销售返利”名义售卖假药、假物资实施非法集资。部分不法分子打着“创业、创新”的旗号,以“购物返本”“购车返 ”“消费返利”“积分返利”“加盟获利”“代理分红”等为噱头,承诺 高额甚至全额返还消费款、加盟费等,以此吸引消费者、商家投 入资金。

三是售卖强身健体“秘方”。部分不法分子谎称有提高身体免 疫力的特效药,对预防新冠肺炎有非常好的功效,通过发布链接、 使用违规手机 APP 等方式,诱导用户购买,实施线上集资诈骗。

四是伪装公益捐款。部分不法分子通过微信、QQ、社交网 站等多种方式,以红十字会或医院等名义,在网络上发布防控新 型冠状病毒肺炎“献爱心”的虚假信息,利用群众同情心骗取“善 ”,非法吸收公众存款。

五是利用网课诈骗。疫情期间,学校延期开学、“停课不停 ”,不法分子利用这一点,冒充老师潜入 QQ 群,以“网上授课收费”为由实施诈骗,或通过短信盗取个人信息。同学及家长如收到缴费或提供个人信息的通知,要主动去官方验证通知的真实 性。缴费前要和学校、老师通过电话联系等方式进一步确认,不向陌生人账户打款。

                          ——举报方式—— 

如您发现身边有涉嫌非法集资行为,请及时收集和保存广告 宣传资料、推介会录音录像、合同协议、转账凭证等证据,主动 向公安机关或属地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等 部门提交证据或线索,相关部门在核查举报线索属实后,将根据

《景洪市非法集资举报奖励实施细则》予以奖励。

(一)举报电话

景洪市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152309

(二)举报平台

手机下载“办事通”APP,注册并通过实名认证后,在 APP 底部菜单点击“生活”,再点击右上方“咨询建议”,进入“非法集 资举报”页面,点击右上方“我要举报”,填写相关信息、添加举 报图片并上传相关定位后即可完成举报。在举报提交成功后,可 “我的非法集资举报”模块查看自己提交举报内容的处理状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