节前关怀送温暖,真情帮扶助矫正

来源 :景洪市司法局 访问次数 : 发布时间 :2024-04-07

为进一步抓好社区矫正对象传统节日“清明节”和民族节庆“泼水节”期间监督管理工作,强化社区矫正对象矫正意识,景洪市司法局采取多种措施做好社区矫正安全稳定各项工作。

节前“预防针”  筑牢“安全线”

4月2日,景哈司法所在节前集中开展警示教育活动,筑牢社区矫正安全稳定屏障,切实维护“双节”期间社会稳定。

集中教育学习会上,司法所所长将近期社区矫正对象报到、签到等情况进行了通报,并带领社区矫正对象再次学习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社区矫正法》中的相关规定。重点强调关于日常汇报、请销假管理、违法违纪处理情况等内容,确保社区矫正对象明悉自身权利和义务,警示社区矫正对象严格遵守社区矫正管理规定。

  会后,为了提高矫正对象融入社会、服务社会的意识,增强社会责任感,司法所工作人员还组织社矫对象开展环境卫生整治行动。



以案释法重教育  精准普法促矫正

4月2日,普文司法所组织在册社区矫正对象开展集中教育学习活动,景洪市司法局社区矫正管理股张波股长到普文司法所对辖区在册社区矫正对象开展警示教育活动。

活动中,张波股长充分发挥典型案件强震慑、固防线的警示教育作用,通过以案释法的方式,将景洪辖区社区矫正对象在矫正期间因违反社区矫正管理规定被依法给予训诫、警告、收监的典型案例以直观、深刻的方式展现在矫正对象面前,警醒全体矫正对象汲取教训,引以为戒,提高认识,加强自律,做到不越红线、不触底线、不碰高压线;随后,结合“三个清醒”(清醒认识自己罪犯身份,清醒认识必须遵守监督管理规定,清醒面对自己的未来),深入解读了“什么是社区矫正”“社区矫正对象与司法所工作人员的关系”等相关内容,并对日常管理、外出请假、考核奖惩等社区矫正监督管理相关规定进行强调,告诫社区矫正对象要时刻牢记身份,严格遵守社区矫正相关管理规定,保持通讯畅通,严禁酗酒、饮酒驾车,严禁沾染黄赌毒,严禁参加邪教等非法活动,杜绝再犯罪。



节前入户走访 社区矫正显真情

4月3日江北司法所对辖区内的社区矫正对象开展了入户走访摸排活动。

司法所工作人员深入社区矫正对象家中,通过面对面交谈,对社区矫正对象的思想、工作、日常生活和身体状况进行全面了解。告诫社区矫正对象要严格遵守社区矫正各项规定,特别是确保定位手机畅通,防止出现人机分离,工作人员还对社区矫正对象重申了社区矫正监督管理规定,要求未经批准不得私自外出,禁止非法聚集和参加违法犯罪活动,如遇特殊情况立即向司法所汇报等。走访过程中,司法所工作人员还与社区矫正对象家属进行谈话交流,了解社区矫正对象近期与家庭成员相处、邻里关系、经济收入等情况,通过走访谈话,让他们放下思想包袱,多与身边的人交流,积极参与公益活动和学习活动。



通过采取多种措施做好社区矫正安全稳定预防工作,进一步加深了社区矫正对象对社区矫正相关法律法规的认知与了解,提高了社区矫正对象的法律意识和依法维权意识,对预防和减少重新犯罪,维护辖区和谐稳定起到了积极的促进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