景洪法院:职务犯罪公开庭审 一堂生动的“廉政教育课”

来源 :景洪市人民法院 访问次数 : 发布时间 :2024-04-09

4月8日上午,随着一声清脆的法槌声,杨某某受贿罪、洗钱罪一案在景洪市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来自景洪市市委、市纪委、西双版纳州林草局等50余名干部旁听了此次庭审,把庭审现场变成直击心灵的廉政警示教育课堂。


公诉机关指控,2018年至2020年期间,被告人杨某某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贿送的财物99.58万元。公诉机关认为,被告人杨某某身为国家工作人员,为他人谋取利益,收受他人财物,数额巨大,应当追究其刑事责任。

庭审中,合议庭有序推进法庭调查、举证质证、法庭辩论等环节,控辩双方在法庭的主持下围绕相关犯罪事实、量刑等方面进行质证和辩论,充分听取控辩双方意见,依法保障了诉讼参与人的各项权利。被告人杨某某对自己所犯罪行供认不讳,并当庭表示认罪悔罪。


旁听人员张某某表示,看到曾经担任领导干部职务的人员坐在被告席上接受法律审判,对曾经的贪腐行为进行深切的忏悔,使得自己更为直观感受到贪腐犯罪对于社会造成的严重危害以及对个人和家庭的带来的惨痛教训。在今后的工作和生活中,会切实以被告人杨某某为戒,保持清醒头脑、严守纪律底线、不碰法律红线、筑牢拒腐防变思想防线。

此次旁听活动意义深远,不仅让旁听人员“零距离”感受了法律的威严,明白违法违纪的严重后果,也提醒他们在今后工作中时刻绷紧廉洁自律弦,不断强化自我修炼、自我约束,不断增强拒腐防变能力,时刻做到心有所畏、言有所戒、行有所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