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防安全 | 抓好今冬明春火灾防控 景洪公安多措并举筑牢防火墙

来源 :政法委融媒体室 访问次数 : 发布时间 :2019-12-30

为认真贯彻落实好《西双版纳州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切实做好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文件的通知》要求,切实抓好今冬明春消防火灾防控工作,确保全市今冬明春消防安全形势持续平稳,连日来,景洪市公安机关结合实际,多措并举扎实筑牢消防火灾防火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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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高度重视,周密安排部署

为做好全市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景洪市公安机关结合实际制定了《景洪市公安机关开展今冬明春火灾防控专项整治工作方案》,成立了今冬明春火灾防控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明确工作责任,细化工作任务,落实工作措施,同时,召开了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动员部署会,并下发了《关于开展消防安全自查自纠工作的通知》,对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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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突出重点,狠抓消防安全检查

自2019年12月1日起,景洪公安治安部门采取全面排查、专项督查的方式,在辖区广泛开展今冬明春火灾专项整治行动 。

1.加强人员密集场所检查

治安大队督促、指导派出所组织开展宾馆酒店、综合商场、集贸市场、公共娱乐场所等人员密集场所的消防安全检查,重点排查整治非法占用、堵塞应急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等情况,各派出所按照属地管理和行业监管职责分工,逐个区域、逐个行业、逐个场所开展排查整改,按照公安机关职责要求开展本行业、本领域的火灾隐患排查治理。

2.开展易燃易爆场所消防安全专项整治

各派出所结合易燃易爆危险化学品消防安全专项整治,针对辖区内的加油站、加气站、生物醇油生产、储存、销售场所、酒精生产、加工企业、烟花爆竹销售、储存场所等开展消防检查,从严查处非法加油点和违规销售散装汽油行为。对排查出的消防违法行为和火灾隐患,依法依规督促整改,情节严重的依法严厉进行查处。在元旦、春节前对烟花爆竹生产企业、批发企业和零售点进行检查,对不符合消防安全条件的烟花爆竹制售场所及时进行取缔。

3.积极开展“创建消防安全社区”活动

各派出所联合党委政府、综治等部门开展“创建消防安全社区”活动,确保每个居民社区、居民楼院消防安全管理单位明确,消防责任落实,日常防火巡查、检查到位;疏散楼梯间、疏散通道、安全出口以及消防车道保持畅通,安全疏散通道、电缆井、管道井等公共区域以及电表箱处无堆放的可燃杂物,各类竖井防火封堵严密到位;公共区域无乱接乱拉电气线路,疏散楼梯间、疏散走道无违规停放电动车及充电,电动自行车棚严格落实用电安全管理;消火栓、火灾自动报警、自动灭火等消防设施定期维护保养并保持完好有效,消防控制室严格落实值班制度,值班人员在岗在位并持证上岗;充分发挥社区消防宣传大使作用,组织居民开展灭火疏散逃生等消防演练及消防安全入户宣传活动,利用社区宣传栏、宣传橱窗宣传消防安全常识。截至目前,景洪市公安机关共出动警力823人次,警车209辆次,共检查商铺363家,重点单位62家,出租房690间,宾馆427家,网吧12个,烟花爆竹5家,物流寄递29家,加油站9家,娱乐场所39家,废品回收站3家,开具治安整改通知书107份,已当场整改22份,处罚11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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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加强宣传,提升群众安全意识

景洪市公安机关结合今冬明春火灾特点深入社区、居民楼、群租房及偏远散户,利用社区宣传栏、发放宣传单、开展讲座等形式进行消防安全宣传,普及日常消防安全常识,广泛发动群众关注消防安全、参与消防工作,营造良好的社会消防安全氛围。期间,共开展消防宣传13次、演练2场、法制讲座2场,发放各类宣传资料700余份。目前,共47个企事业单位、村寨和102家旅店业、12家娱乐场所、24家重点单位及签订了《消防责任书》。

下一步,景洪市公安局将持续做好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要求,进一步加强火灾专项治理工作,加大对辖区内行业场所的检查力度,从严惩治违法行为。

监制 | 王 娅

审核 | 余立武

文字 | 季 薇

编辑 | 王丽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