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中国共产党景洪市委政法委员会2018年部门预算编制的说明

作者 :许丽红 来源 :市委政法委 访问次数 : 发布时间 :2018-03-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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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    中国共产党景洪市委政法委员会部门概况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二、机构设置情况

三、重点工作概述

第二部分    2018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2018年部门预算编制情况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一)部门财务收入情况

(二)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一)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情况

(二)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经济科目分类情况

(三)一般公共预算支出

(四)政府性基金预算

(五)社会保险基金预算

(六)国有资本经营预算

五、省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七、预算收支增减变化情况说明

(一)基本支出情况

(二)项目支出情况

八、其他公开信息

(一)专业名词解释

(二)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四)预算绩效情况

(五)“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    2018年部门预算表

 

按照预算管理的相关规定,目前部门预算的编制实行全口径预算管理,即收入和支出全部纳入预算管理,全部收入和支出都反映在预算中。根据《云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云南省预算公开工作实施细则>的通知》(云财预[2016]184号)和《景洪市财政局关于景洪市委政法委2018年部门预算的批复》(景财预发[2018]52号)的相关要求,现将中国共产党景洪市委政法委员会2018年部门预算公开如下:

第一部分   中国共产党景洪市委政法委员会部门概况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中国共产党景洪市委政法委员会是中国共产党景洪市委领导和管理政法工作的职能部门。其主要职责任务是:贯彻上级党委政府有关政法工作的路线、方针、政策和部署,统一政法各部门的思想和行动;根据上级党委政府的要求,研究制定政法工作的方针、政策,对一定时期内的政法工作作出全局性部署,并督促贯彻落实;组织协调指导维护社会稳定的工作;支持和监督政法各部门依法行使职权,指导和协调政法各部门依法互相制约、密切配合;督促、推动大要案的查处工作,研究和协调有争议的重大、疑难案件;组织协调推动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组织推动政法战线的调查研究工作,推动政法工作改革;研究、制定政法队伍建设和政法各部门领导班子建设,协助市委及其组织部门考察、管理政法部门的领导干部;协助纪检、监察部门查处政法部门领导干部违法犯罪的案件;完成市委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机构设置情况

中国共产党景洪市委政法委员会内设办公室、政工室、执法监督室三个机构与中国共产党景洪市委防范和处理邪教问题领导小组办公室、中国共产党景洪市委依法治市领导小组办公室、景洪市维护稳定领导小组办公室、景洪市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办公室合署办公。

内设机构主要职责:(1)办公室主要职责:做好内外联系和综合协调工作;做好综合材料、信息督查、会务、文件收发、文印、档案管理、接待、保密等工作;定期向领导汇报财务收支情况,严格按照相关要求使用单位资金,做到年初有预算,年终有结算;做好内部安全、计划生育、后勤保障、固定资产管理,对公务用车管理、使用、维修、保养,建立健全单位公务用车使用制度,规范公务用车管理;健全完善考勤制度,准确掌握单位人员的出勤、请假情况,配合各级督查部门对单位作风转变情况的督察。(2)政工室主要职责:全面调查掌握全市政法队伍建设状况,研究提出加强全市政法队伍建设和领导班子建设的措施和意见;协助市委组织部门考察管理政法部门的领导干部,在政法机关领导干部提拔使用时提出合理性意见建议,了解和督促政法干警重大违法违纪案件的查处工作,协助纪检监察部门查处涉及政法部门领导干部的重大案件;完成本机关的机构编制、干部人事管理、日常党务工作和工、青、妇、老干部等日常工作;做好单位人员的工资正常晋升、晋档申报工作,在政策范围内,积极协调解决津补贴等各项福利待遇,保障单位人员的各项利益。(3)执法监督室主要职责:检查监督政法部门正确贯彻执行国家法律法规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调查分析并及时纠正存在的问题,有针对性地研究、制定保证严格执法的措施;大力支持和严格监督政法各部门依法行使职权,依法组织开展执法监督,指导和协助各部门在依法相互制约的同时密切配合,督促推进大案要案的查处工作,组织研究和讨论有争议的重大、疑难案件;组织开展案件评查活动,促进政法部门公正廉洁执法,受理涉法涉诉信访案件,指导督促政法部门及时化解涉法涉诉信访积案;了解掌握政法部门执法工作情况,总结、推广执法监督工作的先进经验,监督政法部门严格执行错案责任追究制度,建立健全执法监督制约机制;办理上级党委政法委交办的执法监督工作。

中国共产党景洪市委防范和处理邪教问题领导小组办公室主要职责:负责贯彻落实党和国家关于防范处理邪教问题及有害气功组织工作的各项方针、政策,领导、指导、督促、检查、协调全市防范处理邪教工作;负责全市有关防范处理各种邪教和对社会有危害气功组织问题的调查研究,分析形势,总结工作经验,研究邪教滋生和发展规律,提出有针对性的工作建议和指导意见,为市委、市政府决策当好参谋、助手;了解、掌握邪教发展动向,收集有关信息,及时向市委、市政府反映防范处理邪教问题工作中的重要情况;协调和指导各部门、各单位开展有关防范处理邪教问题的宣传教育、打击处理和帮教转化;承担市委防范处理邪教问题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督促与协调会议决定事项的落实;完成市委防范处理邪教问题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事项。

中国共产党景洪市委依法治市领导小组办公室主要职责:研究提出全面推进依法治市规划、计划和相关工作制度;负责中央、省委、州委、市委关于法治建设决策部署贯彻落实的检查指导、调查研究和综合反馈;领导小组各项工作部署贯彻落实的检查督促、情况综合和信息反馈;全市综合性会议的筹备和综合文稿起草工作;承办市委依法治市领导小组全体会议、办公室会议和联络员会议;联系领导小组六个专项组,了解掌握各专项组工作进展情况,收集反馈信息、综合重要情况;指导基层法治建设,组织开展业务培训,总结推广典型经验;组织依法治市考核评比工作;依法治市综合管理平台和有关法治网络的建设工作;依法治市工作简报、法治建设动态信息的编印;领导小组办公室文档、机要、行政事务等内勤工作;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任务。

景洪市维护稳定领导小组办公室主要职责:根据中央和省州市关于维护社会稳定的方针、政策和指示,调查掌握全市社会稳定的动态,协调和指导各乡镇(街道)、农场管委会和各有关部门认真排查影响全市社会稳定的各种矛盾纠纷和热点问题,督促指导各乡镇(街道)、农场管委会和各部门提出解决的办法和措施;在市委、市政府和市维护稳定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指挥下,协调和指导重大突发事件、群体性事件的处置工作,加强与市维护稳定领导小组成员单位的联络工作,推动和促进维护稳定工作措施的落实;加强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指导、督查好乡镇(街道)、农场管委会和有关部门的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确保社会稳定;组织、协调推进全市社会矛盾化解工作。

景洪市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办公室主要职责:收集、掌握全市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工作信息和动态,研究提出工作思路、任务和对策建议,指导和组织检查各乡镇(街道)、农场管委会和各单位的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工作,督促各项工作措施和任务的落实,组织协调社会管理综合治理的教育宣传工作和总结推广综治工作典型经验;受理在维护社会治安中见义勇为的表彰事项,承办行使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一票否决权”的具体事宜;组织协调有关部门,对治安混乱地区进行整治,严厉打击各类影响社会和谐稳定的违法犯罪活动,及时推广典型经验,促进平安法治景洪工作的深入开展;组织、协调推进全市社会治理创新活动。

三、重点工作概述

2018年中国共产党景洪市委政法委员会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十九届二中全会、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和中央、省、州政法会议及市委六届五次会议精神,强化“四个意识”,坚持“四个自信”,坚持党对政法工作的绝对领导,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坚持稳中求进总基调,提高预警预测预防能力,深化司法体制改革,推进平安景洪、法治景洪建设,加强过硬队伍建设,深化智能化建设,奋力开创新时代政法工作新局面,为全市经济社会跨越式发展创造安全的政治环境、稳定的社会环境、公正的法治环境、优质的服务环境。

第二部分    2018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2018年部门预算编制情况

中国共产党景洪市委政法委员会部门编制2018年部门预算的指导思想: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坚持稳中求进、改革创新,坚持依法理财、统筹兼顾,优化财政支出结构,盘活财政存量,从严控制“三公”经费等一般性支出,加强预算管理,严肃财政纪律,严格按照批复的预算金额、科目、用途执行,本着勤俭节约、精打细算的原则,统筹安排使用好各类资金,确保全年事业发展计划的顺利实施。

编制预算本着“统筹兼顾、勤俭节约”的原则,既精打细算、勤俭节约,又把有限的资金安排到全市的综治维稳平安创建工作中,不断推进平安景洪、法治景洪建设。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我部门编制2018年部门预算单位共1个,是中国共产党景洪市委政法委员会。其中:财政全供给单位1个;部分供给单位0个;特殊供给单位0个;自收自支单位0个。财政全供给单位中行政单位1个;参公管理事业单位0个;非参公管理事业单位0个。在职人员编制16人,其中:行政编制16人(含行政工勤编制 1人),事业编制0人。在职实有13人,其中: 财政全供养13人(含行政工勤编制 1人),财政部分供养0人,非财政供养0人。离退休人员 4人,其中: 离休 0人,退休4人。车辆编制1辆,实有车辆1辆。

三、部门单位收入情况

(一)部门财务收入情况

2018年中国共产党景洪市委政法委员会财务总收入444.68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444.68万元,事业收入0.0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00万元,其他收入0.00万元。

(二)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2018年中国共产党景洪市委政法委员会财政拨款收入444.68万元,其中:本年收入444.68万元,上年结转收入0.00万元。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444.68万元(本级财力444.68万元,专项收入0.00万元,执法办案补助0.00万元,收费成本补偿0.00万元,财政专户管理的收入0.00万元,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收入0.00万元),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0.00万元,社会保险基金预算0.0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财政拨款0.00万元。

2018年部门预算总支出444.6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94.68万元,占总支出的66.27%,项目支出150.00万元,占总支出的33.73%。按支出功能科目分类,支出分别列:2013101行政运行,主要反映在职人员工资福利支出、办公费、邮电费、会议费、差旅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

2013199其他党委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支出,主要反映开展全市(含乡镇)综治维稳平安创建工作经费;

2080501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主要反映退休人员改革性补贴、绩效工资(2017年提高标准部分)、计划生育奖励金支出;

2080505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主要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缴费支出;

2080506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主要反映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

2082702财政对工伤保险基金的补助,主要反映财政对生育保险基金的补助支出;

2082703财政对生育保险基金的补助,主要反映财政对生育保险基金的补助支出;

2101101行政单位医疗,主要反映行政单位医疗支出;

2101103公务员医疗补助,主要反映公务员医疗补助支出;

2210201住房公积金,主要反映住房公积金支出。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2018年部门预算总支出444.68万元。财政拨款安排支出444.6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94.68万元,项目支出150.00万元。

(一)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情况

功能科目分组,分为:2013101行政运行,主要用于工资福利支出、办公费、邮电费、会议费、差旅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

2013199其他党委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支出,主要用于开展全市(含乡镇)综治维稳平安创建工作经费;

2080501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主要用于退休人员改革性补贴、绩效工资(2017年提高标准部分)、计划生育奖励金支出;

2080505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主要用于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缴费支出;

2080506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主要用于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

2082702财政对工伤保险基金的补助,主要用于财政对生育保险基金的补助支出;

2082703财政对生育保险基金的补助,主要用于财政对生育保险基金的补助支出;

2101101行政单位医疗,主要用于行政单位医疗支出;

2101103公务员医疗补助,主要用于公务员医疗补助支出;2210201住房公积金,主要用于住房公积金支出。

(二)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经济科目分类情况

经济科目分组(其中:基本支出294.68万元,项目支出150.00万元)

1、基本支出:30101工资福利支出-基本工资484392.00元;

30102工资福利支出-津贴补贴798300.00元;

30103工资福利支出-奖金352366.00元;

30108工资福利支出-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217156.40元;

30109工资福利支出-职业年金缴费86862.56元;

30110工资福利支出-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117437.80元;

30111工资福利支出-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65180.90元;

30112工资福利支出-其他社会保障缴费34984.84元;

30113工资福利支出-住房公积金233022.96元;

30201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费51000.00元;

30207商品和服务支出-邮电费17000.00元;

30211商品和服务支出-差旅费31500.00元;

30213商品和服务支出-维修(护)费3000元;

30215商品和服务支出-会议费10000元;

30217商品和服务支出-公务接待费15000.00元;

30218商品和服务支出-专用材料费10000.00元;

30228商品和服务支出-工会经费34389.84元;

30229商品和服务支出-福利费336.00元;

30231商品和服务支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30000.00元;

30239商品和服务支出-其他交通费用124800.00元;

30299商品和服务支出-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75000.00元;

30302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退休费129240.00元;

30399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10800.00元;

31002资本性支出-办公设备购置15000.00元;

2、项目支出:30211商品和服务支出-差旅费80000.00元;

30213商品和服务支出-维修(护)费108000.00元;

30215商品和服务支出-会议费10000.00元;

30216商品和服务支出-培训费40000.00元;

30218商品和服务支出-专用材料费20000.00元;

30226商品和服务支出-劳务费122000.00元;

30227商品和服务支出-委托业务费85000.00元;

30231商品和服务支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0000.00元;

30299商品和服务支出-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款)692000.00元;

30309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奖励金83000.00元;

30399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100000.00元;

31002资本性支出-办公设备购置150000.00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支出

中国共产党景洪市委政法委员会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444.68万元,比2017年预算数增加112.85万元,增长34.01%。增加的主要原因:一是政策性调资,增加了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住房保障支出;二是全市(含乡镇)综治维稳平安创建项目工作经费全部拨付我单位,增加项目经费。

1201310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党委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行政运行2018年预算数为208.16万元,比2017年预算数增加68.23万元,增长48.76%。增加的主要原因是:政策性增资,增加了津贴补贴支出;人员增加,增加了工资福利支出;在职公用经费由专项业务变为行政运行支出。

22013199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党委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其他党委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支出2018年预算数为150.00万元,比2017年预算数增加50.00万元,增长50.00%。增加的主要原因是:全市(含乡镇)综治维稳平安创建项目工作经费全部拨付我单位,增加项目经费。

3208050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2018年预算数为13.05万元,比2017年预算数减少13.16万元,下降50.21%。增加的主要原因是:退休人员工资福利支出转由社保发放,只预算改革性补贴、绩效工资(2017年提高标准部分)、计划生育奖励金等。

4208050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2018年预算数为21.72万元,比2017年预算数增加21.72万元,增长100%。增加的主要原因是:因政策改革,2017年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缴费支出未纳入预算。

52080506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2018年预算数为8.69万元,比2017年预算数增加8.69万元,增长100%。增加的主要原因是:因政策改革,2017年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未纳入预算。

6208270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财政对其他社会保险基金的补助-财政对工伤保险基金的补助2018年预算数为0.32万元,比2017年预算数增加0.32万元,增长100%。增加的主要原因是:2017年财政对生育保险基金的补助由2101199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科目进行预算。

7208270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财政对其他社会保险基金的补助-财政对生育保险基金的补助2018年预算数为0.80万元,比2017年预算数增加0.80万元,增长100%。增加的主要原因是:2017年财政对生育保险基金的补助由2101199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科目进行预算。

82101101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行政单位医疗2018年预算数为12.13万元,比2017年预算数减少2.37万元,下降16.34%。减少的主要原因是:按人员工资福利比例补助,随工资福利变动而变动。

92101103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公务员医疗补助2018年预算数为6.52万元,比2017年预算数减少0.45万元,下降6.46%。减少的主要原因是:按人员工资福利比例补助,随工资福利变动而变动。

102210201住房保障支出-住房改革支出-住房公积金2018年预算数为23.30万元,比2017年预算数增加6.79万元,增长41.13%。增加的主要原因是:政策性增资,增加了住房公积金支出。

(四)政府性基金预算

我单位政府性基金预算为0.00万元。

(五)社会保险基金预算

我单位社会保险基金预算为0.00万元。

(六)国有资本经营预算

我单位国有资本经营预算为0.00万元。

五、省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我单位无省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编制了政府采购预算,共涉及采购项目5个,中国共产党景洪市委政法委员会2018年政府采购预算13.17万元,比2017年增加13.17万元,增长100%,增加的主要原因是2017年预算系统中未要求填列本年度政府采购项目,因此未填列政府采购项目和资金。具体预算情况如下:

1、办公设备购置计算机3台采用询价方式采购,金额为12000元;

2、办公设备购置办公家具6张询价方式采购,金额为3400元;

3、办公设备购置传真机1台询价方式采购,金额为3000元;

4、印刷费印刷品1批询价方式采购,金额为93300元;

5、专用材料费服装服饰100套询价方式采购,金额为20000元。

七、预算收支增减变化情况说明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18年用于保障中国共产党景洪市委政法委员会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294.68万元,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工资福利支出占基本支出的90.26%;办公经费、印刷费、水电费、汽燃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商品和服务支出)占基本支出的9.74%。与上年对比增加62.85万元,增加的原因主要是政策性调资,增加了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住房保障支出。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18年用于保障中国共产党景洪市委政法委员会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150.00万元,如维修(护)费、会议费、培训费、专用材料费、劳务费、材料费、委托业务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奖励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办公设备购置等开支。与上年对比增加50.00万元,增加的原因主要是2018年全市(含乡镇)维稳项目全部拨付我单位,增加综治维稳平安创建项目经费。

其他公开信息

专业名词解释

【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指财政当年拨付的一般公共预算资金。

【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指财政当年拨付的政府性基金预算资金。

【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日常公用经费。

【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机关运行经费】是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项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用费。

【全口径预算管理】是财政预算管理的一种模式,目标是将所有政府收支纳入预算,进行高效、统一管理。2015年正式颁布新修订的《预算法》第五条规定:预算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社会保险基金预算。至此,把所有预算按上述四类全部分类管理,为政府高效运行奠定基础。

【预算绩效管理】  是以“预算”为对象开展的绩效管理,也就是将绩效管理理念和绩效管理方法贯穿于预算编制、执行、监督的全过程,并实现与预算管理有机融合的一种预算管理模式。预算绩效管理是政府绩效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强化政府预算为民服务的理念,强调预算支出的责任和效率,要求在预算编制、执行、监督的全过程中更加关注预算资金的产出和结果,要求政府部门不断改进服务水平和质量,花尽量少的资金、办尽量多的实事,向社会公众提供更多、更好的公共产品和公共服务,使政府行为更加务实、高效。预算绩效管理的表现形式是四个环节紧密相连,即绩效目标管理、绩效跟踪监控、绩效评价实施、评价结果运用的有机统一,一环扣一环,形成封闭运行的预算管理闭环。

【民生支出】是指各级财政部门依照职能,用于建立覆盖城乡居民的社保、就业、教育、医疗等涉及群众利益方面支出。主要包括:财政用于与人民群众生活直接相关的教育、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社会保障与就业、住房保障、粮油储备、科技文化体育等方面支出;用在与民生密切相关的农业林业水利、公共交通运输、节能环保、城乡社区事务等方面支出;剔除并未直接投入民生的支出,即教育、农林水、社会保障和就业、文化体育与传媒、医疗卫生等大类支出中的“管理事务”款和“行政运行”项。

【部门预算】是反映政府部门收支活动的预算。是政府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政策及其行使职能的需要,由基层预算单位编制,逐步上报、审核、汇总,经财政部门审核,经政府同意后提交人代会审议通过的、全面反映部门所有收入和支出的预算。通俗地讲,就是“一个部门一本账”。

【财政存量资金】是指收入已经发生、尚未安排预算,或者预算已经安排、尚未形成实际支出的财政资金。具体包括:一是收入已经发生、尚未安排预算的资金,如每年的一般公共预算和政府性基金预算中的超收收入,年终调整列入预算稳定调节基金或预算周转金。二是预算已经安排、尚未形成实际支出且尚未列支的资金。三是预算已经安排、尚未形成实际支出且已经列支的资金。不包括当年季节性收支差额形成的资金。

【“三保”支出】中央和省为巩固县级基本财力保障成果,增强基层政府执政能力,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促进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以实现县乡政府“保工资、保运转、保基本民生”为目标,统一制定了县级基本财力保障机制的国家保障范围和标准。

县级基本财力的保障范围主要包括人员经费、公用经费、民生支出以及其他必要支出,其中:人员经费包括国家和省统一出台的基本工资、奖金、津贴补贴,离退休人员离退休费,工资性附加支出,地方津补贴等项目。各地自定政策或参照省级确定的政策及提高标准部分不纳入;公用经费包括办公费等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等其他资本性支出等;基本民生支出主要包括中央和省统一制定政策,涉及农业、教育、文化、社会保障、医疗卫生、科学技术、计划生育、环境保护、保障性住房和村级组织运转经费等直接针对公民或政策权益人应保障的项目支出。各级政府应按照“先保工资、保运转、保基本民生,再保其他方面支出”的顺序安排预算,足额保障基本支出责任。

【“三公”经费】是指政府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支出经济分类科目改革】201610月,财政部印发了《支出经济分类科目改革试行方案》,明确从2018年起将在试行改革的基础上正式全面实施支出经济分类科目改革。改革试行方案提出通过分设两套经济分类(政府预算经济分类和部门预算经济分类),清晰反映政府对行政(参公)单位、事业单位、企业、个人补助规模和政府资本性支出规模,加强对政府资产、债务、涉企资金的管理。

(二)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中国共产党景洪市委政法委员会2018年机关运行经费是28.70万元,比上年增加2.05万元,增长7.70%,增加的主要原因是:2017年度调入工作人员一名,2017年末在职人员数较2016年末在职人员数多,增加了在职公用经费。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维护机构运行发生的办公费,水电费,电话费,会议费、培训费、差旅费、专用线路租用费、工会经费、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等工作经费支出。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鉴于截至201712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需在完成2017年决算编制后才能统计汇总相关数据,因此,将在公开2017年度部门决算时一并公开部门截至201712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四)预算绩效情况

2017年实行绩效目标管理的项目0个,涉及一般公共预算拨款0.00万元;纳入绩效评价试点的项目0个,涉及一般公共预算拨款0.00万元。2018年实行绩效目标管理的项目1个,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150.00万元; 纳入绩效评价的项目1个,涉及一般公共预算拨款150.00万元。

(五)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一、因公出国(境)费用

二、公务接待费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

 

中国共产党景洪市委政法委员会2018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16.50万元,其中,安排因公出国(境)费用0.00万元,公务接待费7.5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9.00万元。

具体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用

2018年中国共产党景洪市委政法委员会根据年初预算,安排出国(境)费预算0.00万元,与上年持平。持平的原因主要:一是政法委无涉外工作;二是按照国家相关制度定,我委无必须要出国考察、学习项目,故未产生因公出国(境)费用。

二、公务接待费

2018年中国共产党景洪市委政法委员会安排公务接待费预算7.50万元,与上年持平。持平的原因主要是:一是加强了政法委日常工作经费的保障力度;二是尽量减少不必要的交流往来。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

2018年中国共产党景洪市委政法委员会安排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9.00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00万元,与上年持平。持平的原因主要是公车制度改革后,不再购置公务车辆;公务用车运行费9.00万元,与上年持平。持平原因:一是车少事多,车辆使用频率大大增高;二是车辆维修、保养费用提升。

附表:中国共产党景洪市委政法委员会2018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表

中国共产党景洪市委政法委员会2018

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表

 

 

 

 

单位:万元

项目

2017年年初预算数

2018年年初预算数

本年预算比上年增减情况

增减额

增减幅度

合计

  16.50

 16.50

   0.00

   0.00%

1.因公出国(境)费

  0.00

 0.00

   0.00

   0.00%

2.公务接待费

  7.50

  7.50

   0.00

   0.00%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

  9.00

  9.00

   0.00

   0.00%

其中:(1)公务用车购置费

  0.00

  0.00

   0.00

   0.00%

      2)公务用车运行费

  9.00

  9.00

   0.00

   0.00%

 

附件:“三公”经费口径说明

    “三公”经费: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纳入州级财政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州级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第三部分   2018年部门预算表

附表:

12018年部门财务收支总体情况表    

22018年部门收入总体情况表

32018年部门支出总体情况表

42018年部门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表

52018年部门一般公共预算本级财力安排支出情况表

62018年部门基本支出情况表    

72018年部门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

82018年财政拨款支出明细表(按经济科目)

92018年部门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表

10、省本级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本次下达)

11、省本级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另文下达)

12、省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

132018年部门政府采购情况表       

142018年部门项目支出预算表

152018年部门财政拨款基本支出情况表

162018年部门基本支出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表

172018年部门项目支出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表

182018年部门单位基本信息表一

192018年部门单位基本信息表二

202018年部门单位基本信息表三

中国共产党景洪市委政法委员会2018年部门预算公开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