景洪市全面推行“三项制度” 强化行政执法业务素质新提升

作者 :邓苏宇 来源 :行政执法协监督股 访问次数 : 发布时间 :2019-07-05

古有警言“法度者,政之至也,而以法度者,不可乱也”,释义法律以公正为最高价值,推行以法治国,国家就不会大乱。

为贯彻落实依法治国新理论新思想新战略,加快适应新形势下行政执法工作需要,不断提高执法人员素质和能力,推动行政执法改革发展。2019年7月4日上午9点,景洪市司法局组织市级49家行政执法部门(包括乡镇、农场管委会)50余人参加省司法厅举办的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视频培训会。

培训会上云南省司法厅商小云厅长首先进行培训动员讲话;之后省公安厅、交通运输厅、税务局、昆明市、丽江市司法局等单位进行交流发言,紧接着司法部行政执法协调监督局领导结合三项制度展开授课;培训以推进依法行政意义、规范行政行为,加快建成“阳光政府、执法透明、过程全记录”的行政规范常规动作,以“善法良治”持续深化执法实践,确保“法”与“治”共同形成闭合的政策法律体系。最后马忠华副厅长进行总结

经过此次培训,各行政执法部门既加深了对行政执法“三项制度”的理解,又提升了工作能力和执法水平,对进一步做好行政执法具有重要的指导意义,有力推进了新时期景洪市行政执法队伍专业化、法制化、科学化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