景洪市森公安局积极救助野生动物

作者 :蒋蕊 来源 :景洪市森林公安局 访问次数 : 发布时间 :2019-05-17

5月17日,景洪市森林公安局向西双版纳州收容救助中心移交猕猴等国家二级保护野生动物3只。

5月14日,景洪市森林公安局接到景哈乡一村民大某某反映家中饲养着一只受伤的老鹰想移交民警,该老鹰系其5月6日在自家包谷地里干活时发现的。当时他发现一只老鹰趴在地上,要将它撵走,可是它总是飞不起来,担心老鹰可能受伤了,于是将它带回家中饲养然后移交森林公安。

5月15日,民警根据群众报警救助角鸮幼崽1只。该幼鸟是在告状西双景被好心市民发现,担心幼鸟被过往车辆伤到,于是将它拾起向森林公安报警求助。

5月16日下午,民警接转警在景洪市内一餐厅查获猴子一只,经调查,餐厅老板李某某未取得驯养繁殖许可证私自饲养野生动物,现已被森林公安立案调查,案件正在进一步调查中。

经鉴定,救助的3只国家二级保护野生动物分别为角鸮、雕、猕猴,为使小动物得到更专业、更精心的照顾,景洪市森林公安局现已将救助的3只小动物移交西双版纳州野生动物收容救助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