景洪市嘎洒司法所组织社区服刑人员开展《社区矫正实施办法》、《森林法》集中学习教育

作者 :余柏蓉 来源 :嘎洒司法所 访问次数 : 发布时间 :2019-08-20

近年来滥伐林木案件呈增长势头,涉案农村农业人员多文化程度低,法律意识淡薄,受经济利益驱动,触犯法律。为了提高社区服刑人员的法律意识,树立正确的治富观,有效避免再次违法犯罪现象发生,2019年8月20日上午,景洪市司法局嘎洒司法所邀请景洪市森林公安局民警为在册25名社区服刑人员开展“何为盗伐、滥伐林木罪”集中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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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司法局工作人员向社区服刑人员详细讲解《社区矫正实施办法》中教育管理、日常报到、考核奖惩、请销假等规定。要求社区服刑人员树立服刑在矫意识,从思想上认识到社区矫正对自身的帮助及改变,努力加强学习,增强自我约束能力,摒弃不良行为和恶习,严格遵守社区矫正相关规定。

其次,针对社区服刑人员普遍存在的法律知识欠缺、法律意识较差的情况,景洪市森林公安法治中队副中队长结合典型案例、课堂讨论、答疑解惑等形式,向社区服刑人员讲解《森林法》相关知识,使社区服刑人员能够更加深入的理解掌握。社区服刑人员二某感慨,当初只顾眼前利益,没办理采伐林木许可证,且不明砍伐界限,从而导致了犯罪。

通过教育,社区服刑人员均表示受益匪浅,不仅增强了法律意识观念,也拓宽了眼界,在接受社区矫正过程中掌握到一定的法律知识,能有效的避免重新犯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