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景洪市委政法委员会关于巡察整改情况的通报
来源 :政法委融媒体室 访问次数 : 发布时间 :2020-05-28
按照市委的统一安排部署,2019年11月1日市委第五巡察组进驻市委政法委,开展了为期40天的巡察工作。2020年1月20日,市委第五巡察组向市委政法委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党的政治建设方面
(一)统筹协调政法系统开展工作不到位。
1. 深化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整合法律服务资源方面的办法不多。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市法院、街道司法所已完成2019年全年法院指派调解矛盾纠纷梳理2985起,其中已调解640起,剩余的2345件均为联系不上当事人或已经多次调解仍无法达成协议,在调解期限到达之后将再次返回法院以法律途径解决。二是制定了《景洪市人民法院委派调解案件工作交接制度》,确保诉前调解案件有人接,有人督促,有人落实,切实解决人均办案率高的问题。三是受疫情影响,预计4月底前完成调解培训,提升综治维稳干部的矛盾纠纷分调解能力。四是起草了《景洪市推进傣乡枫桥经验化解矛盾纠纷工作实施方案》,目前该方案已报市委平安景洪建设领导小组审议,待审定后下发。
2.督促指导的主动性不强,政法各部门统一行动格局未形成。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市委已成立市委平安景洪建设领导小组,各专项工作组成立事宜正在推进中。二是健全完善《景洪市平安建设月考核制度》《景洪市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办案协作配合工作办法(试行)》等5项制度,推动形成政法各部门密切合作、统筹推进、落实有力的工作格局。三是召开3次协调会商会议,统筹推进扫黑除恶各项工作的落实。四是将社会治理、扫黑除恶、打击走私、跨境人员管理等工作纳入综治工作(平安建设)考核评价指标体系;已完成对2019年挂牌督办单位的摘牌验收工作,2020年挂牌督办正在推进中;各行业主管部门严格落实监管责任,加大对易滋生黑恶势力的重点地区、行业、领域的常态化治理力度,开展各类清查整治行动50余次,建立机制制度19项。
(二)完善基层群众自治机制的探索不足。
贯彻党的群众路线,组织和发动群众的机制单薄。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加快推进边防办职能移交工作,制定《景洪市边防委员会办公室职能移交方案》,待州级移交后三天内进行移交。二是迅速开展打击跨境违法犯罪专项行动,成立由州委常委、市委书记任组长,副书记、市长任第一副组长,30家重点涉边单位为成员的景洪市打击整治跨境违法犯罪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安排工作专班,定岗定责,明晰工作职责,细化工作措施,形成各负其责、齐抓共管、整体联动的工作合力。三是在3月13日召开的市委宣传统战组织政法一揽子会议上对2020年深化平安景洪提升群众安全感满意度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2020年将全面实施防范化解风险“筑墙”“禁土”“攻坚”“净网”四大工程,打好“扫黑除恶收官、社会治安防控、突出问题整治、基层社会治理”四大战役,落实“政法改革、规范执法、依法治市、政法条例”四大举措,抓好政法队伍“思想政治、领导班子、能力素质、纪律作风”四大建设,全面提升政法工作现代化水平,努力建设更高水平的平安景洪、法治景洪。目前各项重点工作正有序推进。四是制定《景洪市集中整治“蚂蚁搬家”式走私工作方案》《景洪市关于严厉打击私开通道及群众参与走私护私专项行动工作方案》,持续做好打击走私综合治理工作。由市公安局、边境管理大队联合乡镇综治队员共278人组成工作组,对涉边的19条非法通道和主要路段设立临时查缉点16个、执勤点17个,开展24小时巡逻值守勤务模式,切实落实边境管控工作措施。五是充分利用新闻媒体,加强反走私宣传工作,在重点边境乡镇延伸入户,面对面向群众宣传相关政策和打击走私法律法规。截至目前共召开基层会议97场次,入户宣传516户,发放宣传单3902份,粘贴、悬挂宣传标语78条。
二、党的思想建设方面
(一)强化思想教育力度不够。
对政法队伍思想政治工作重要性认识不到位,业务培训多,思想教育少,政法系统理想信念和宗旨意识弱化等问题时有发生。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严格落实政法干警政治轮训制度,制定2020年政法干警政治轮训工作计划,原定于3月开展的政法干警政治轮训因受疫情影响推迟到6月前完成。二是组织开展主题党日活动2次,围绕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疫情防控精神重要指示精神,开展爱国主义教育、重温入党誓词等活动,进一步巩固主题教育成果。三是深入开展政法干警大调研活动,牢牢掌握政法干警的思想动态,在年度业务培训中增加思想政治教育内容,牢固树立政法干警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营造政法系统的良好政治生态。
(二)用党的创新理论武装头脑不足,工作的预见性不强。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利用每周一集中学习机会,进一步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跟进学习习近平总书记最新重要讲话和习近平总书记视察云南重要讲话和指示精神,切实提高运用党的最新理论成果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的能力。二是制定《景洪市涉私案件办理流程》,强化案件流转,提升案件办理实效。三是针对查获的涉私车辆,每周三牵头组织市公安局交警大队、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市运政管理所等有关部门联合对涉私车辆进行核查处理。截至目前,在指定停车场停放涉私车辆103辆,其中机动车82辆,摩托车21辆,已全部进行拓号,经过执法部门核查,对无牌照废旧的车辆统一进行公示后报废处置。四是针对电子垃圾处置,已经督促指导执法单位第一时间依法妥善处置。五是继续督促指导好检疫部门减少检疫程序及费用的收取,明确费用报销制度,严格落实好检验检疫工作的财务支出。六是严格按照《云南省打击走私工作中查货无主货物暂行处理办法》和《云南省处置冷冻动物制品及偶蹄动物管理暂行办法》的要求,督促执法部门加快货物处置流转时限,减少仓储费用的增加。七是通过购买第三方服务,与云南大众保安服务有限公司签订了《押运护送安保合同》,大众保安公司选派了经验丰富、技术精干、责任心强的押运人员负责涉私货物的押运任务,由大众保安公司签订《企业押运规范责任书》,押运人员签订《个人承诺书》,并备案至市打私办,实时动态监管押运过程,提升监管能力。
三、党的组织建设方面
(一)抓党建工作合力不够,党内组织生活不规范。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坚持党建统领。强化政治担当,彰显政治机关定位,牢固树立“抓党建就是抓全局”的鲜明导向,增设党建文化墙,不断优化委机关党建宣传氛围,加强党务、政务公开,切实教育引导党员干部职工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二是严肃党内政治生活,深刻领会“党要管党必须从党内政治生活管起,从严治党必须从党内政治生活严起”这一重大原则要求,及时召开支委会专题研究2017年支部委员补选、2019年支部换届问题,并积极和市直机关工委报告解决退休老党员参加组织生活问题,确保此类问题以后不再发生。进一步加强“三会一课”组织管理,按时组织“交心谈心”“3+N主题党日”“党员政治生日”“党费日”等活动,增强了党内政治生活的政治性、时代性、原则性、战斗性。
(二)人才培养机制不健全,缺乏对政法队伍建设的有效抓手。
市委政法委针对政法机关能力提升方面的调查研究少、措施和办法不多。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建立党委政法委协管干部制度,建立政法干部专业人才清单和优秀人才清单,形成政法人才储备库。二是加大倾斜基层保障力度,配齐配强乡镇(街道)政法委员(政法专职副书记),足额安排综治维稳工作经费,将人、财、物向基层倾斜,确保了基层政法工作顺利有效开展。
四、党的作风建设方面
(一)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不坚决。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通过市委政法委集中学习,进一步强调了中央八项规定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切实把中央八项规定在工作中落到实处。二是严格执行各项财务制度,加强管理核查,目前未发生违规使用公用经费的问题。
(二)对社会治安问题高发点的长效治理机制不健全,跟踪问效不力。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2020年将曼斗村作为社会治理示范点进行打造,已开展调研2次,安排经费17余万元,示范点创建方案正在拟定中。二是景哈-勐龙边境一线立体化防控体系建设项目于2019年6月全部停工,景哈乡政府于2019年6月24日通过西双版纳州勐泐公证处发送《关于签订解除西双版纳州边境立体化防控设施-景哈至勐龙边境一线建设项目合同协议的函》,根据合同约定,合同于2019年7月4日自动解除,目前该项目已终止。待市边防办移交至市委政法委后,认真编制“十四五”边防建设规划,统筹协调、督促指导好涉边项目的建设。
五、党的纪律建设方面
财务管理不够规范,执行财务制度不严格。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在政法委的例会中组织全体干部职工学习财务知识,增强全委干部职工的财经观念,充分认识财务管理、严肃财经纪律的重要性和紧迫性,领导干部带头遵守各项规章制度,按照“三重一大”工作要求,依法依规办理涉财事项,确保各项财务制度不折不扣的贯彻执行。二是进一步规范支出管理,严格执行支出标准。认真落实《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和《景洪市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实施细则补充规定》、景洪市财政局《关于规范差旅伙食费和市内交通费收交管理有关规定的通知》等文件精神,在执行公务接待、会议、培训、差旅以及公务用车管理等方面无违规现象。
六、夺取反腐败斗争压倒性胜利方面
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持续性不够。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坚持全面落实从严治党、从严治警各项工作措施,不断增强各级政法党员干部特别是党员领导干部的自律意识、标杆意识、表率意识,着力加强队伍思想政治建设。不断深化执法服务提升,由市委政法胡波副书记带队到政法部门开展纪律作风、执法服务明察暗访3次,督促发现整改问题2条。二是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强化岗位廉政风险防控点的排查,完成领导干部廉政档案登记,加强疫情期间工作纪律作风建设,坚决遏制工作中不规范、不廉洁、不严不公等腐败问题。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电话0691—2122395;邮政信箱:景洪市嘎兰中路59号(景洪市委政法委办公室);电子邮箱:jhcanw@163.com。
中共景洪市委政法委员会
2020年5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