景洪市司法局党组(支部)开展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专题学习

作者 :杨李红 来源 :政工室 访问次数 : 发布时间 :2020-06-09

为牢固树立保护生态环境的法治思维,强化生态环境保护的政治自觉、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根据中共景洪市委宣传部《关于组织开展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专题学习的通知》(景宣发〔2020〕14号)文件要求,2020年6月4日,景洪市司法局认真组织领导班子成员、各股室负责人及机关全体党员干部职工开展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专题学习。


会上,局党组书记、局长陈刚同志学习传达了《景洪市环境污染防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贯彻<中共云南省委 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全面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坚决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实施意见>的通知》《中共景洪市纪委 景洪市监委关于印发<加强对生态环境保护领域监督执纪问责工作意见>的通知》等相关文件精神以及省州市关于打击整治破坏森林资源违法违规行为的部署和要求,重点学习讲解了2019年、2020年《习近平论社会主义生态文明建设》的部分重要论述,同时,领学了现行《环境保护法》《野生动物保护法》等法律法规。

会议强调,全体干部职工要紧密联系司法行政工作实际,坚持长期学习、系统学习,采取自学与集中学习相结合的方式,原原本本学、扎扎实实学,全面准确领会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的丰富内涵、精神实质和实践要领,推动学习贯彻走心走深走实。要牢固树立保护生态环境的法治思维,切实抓紧抓实抓好打击整治非法侵占林地种茶毁林等破坏森林资源违法违规行为的普法宣传教育,为实现版纳生态美、环境美、山水美、城市美、乡村美提供有力的法治环境保障,自觉用司法行政的实际行动深入践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