景洪市司法局党组(支部)专题学习《党委(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规定》
来源 :政法委融媒体室 访问次数 : 发布时间 :2020-06-15
6月12日,景洪市司法局召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会议,专题组织学习党中央关于《党委(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规定》有关内容和精神。
会上,司法局党组书记、局长陈刚同志领学了《党委(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规定》,并结合司法行政中心工作就党组落实主体责任作出几点强调和要求:一是切实理解深刻意义。党组书记要带头履行全面从严治党第一责任人职责,做到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其他班子成员也要落实好"一岗双责",以及分管职责范围的主要领导责任。局党组坚持"责"字当头,认真履行管党治党主体责任,推动基层党组织和党员干部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责任,把负责、守责、尽责体现在每个工作岗位上。二是切实增强政治自觉性。在当前疫情防控、脱贫攻坚、扫黑除恶、社区矫正、人民调解、公共法律服务、普法宣传、依法治理等各项工作任务艰巨繁重的时刻,局党组成员要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切实肩负起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认真推动各项工作任务的落实。三是切实提升履职本领。要时刻保持本领恐慌意识,自我加压、自主学习,不断增强履职尽责本领。党组成员要细致深入把握责任规定,强化守土有责、守土担责、守土尽责的政治担当,不折不扣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局党组要以党建带队建,为助推司法行政工作长足发展提供强有力的政治保障。
文稿来源:景洪市司法局
作者:伍娟
编辑:唐已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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