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法强基】火塘夜话接地气,花式普法入民心

来源 :景洪市景哈乡 访问次数 : 发布时间 :2025-03-21

为深入推进法治宣传教育工作,全面提升全民法律素养,积极推动“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纠纷靠法”的法治理念深入人心,近日,景哈乡边防与平安法治办携手景哈边境派出所、党群服务中心等单位,走进莫南村委会莫南新寨,开展了一场别开生面的“火塘夜话”普法宣传活动。

“火塘夜话”——法治宣传接地气

活动现场,普法小分队利用哈尼族火塘文化——“火塘夜话”,将普法阵地搬到群众身边,让群众在闲暇之际把法律知识“带”回家。通过“宣传资料+以案释法”等方式,采用“双语(汉语+哈尼语)”形式的语言向群众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有组织犯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反电信网络诈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等法律法规,详细介绍了民族团结、禁毒、反走私、跨境违法犯罪、未成年人保护、防范电信网络诈骗、道路交通安全等相关法律知识,引导群众增强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意识,让法治观念深入人心,同时,深入广泛地宣传了《群众举报跨境违法犯罪奖励实施办法》,面对面讲解跨境违法犯罪的线索主要包括哪些、发现跨境违法犯罪活动线索的举报方式,对查证属实的相关线索,给予举报人相应的奖励,以此营造群众举报跨境违法犯罪的法治范围。


“一对一”——法治宣传精准化

“邻居家的鸡老是来我家菜地里吃菜,导致我家的好多菜都‘死’了,去找邻居理论,邻居居然不承认,还说我诬陷他,这可怎么办呀,我辛辛苦苦种的菜就这么没了……”

“最近我家那老头天天喝酒,农活都不去干了,劝他不要喝了,帮忙干点农活,一起挣点娃娃的读书钱,他却要和我急,要是等开割了可咋办呀……”

工作人员针对群众提出的邻里矛盾、婚姻家庭纠纷、土地维权等多个方面的问题,为群众提供了“一对一”的法律咨询服务,通过真实案例深入浅出地讲解了相关法律条文,并给出了专业的法律建议。同时,还向群众介绍了“一码通”,引导群众下载“一码通”,并告诉群众凡是遇到矛盾纠纷要及时上报“一码通”,要通过法律途径化解矛盾。


“相声式”——法治宣传多样化

火塘边,工作人员小管、小王开启了他们的相声表演……


工作人员小管(逗哏)、工作人员小王(捧哏)

小管:(摇扇子上场)今儿咱不说三国水浒,不聊天上飞的、水里游的,专说这——法律知识记心头!

小王:(推小管)嚯,您这开场词儿比法院通告还严肃!

小管:严肃?我昨儿可亲眼见着法律多“幽默”!邻居王大爷收到短信——“恭喜中奖百万,先交五千元手续费!”(拍大腿)大爷乐得直转圈,说要去银行汇款!

小王:哎哟喂,这是典型的电信诈骗啊!

小管:(竖大拇指)您懂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266条写着呢:诈骗公私财物,数额大的——三年起步!(突然变哭腔)结果大爷一哆嗦,手机摔成八瓣儿!

小王:该!这叫“破财免灾”…哎不对,这叫提高警惕!接着说您还见着啥?

小管:我表弟找工作,老板说“试工三个月,工资看表现”。三个月后表弟一问工资——(学老板腔调)“年轻人要讲奉献嘛!”

小王:这老板是周扒皮转世吧?

小管:(掏手机状)我当场掏出《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20条:试用期工资不得低于正式工资80%!第19条:三年合同试用期最多六个月!(对观众挤眼)后来老板赔了双倍工资,我表弟现在见我就喊“青天老爷”!

小管:(压低声音)前楼李婶总挨丈夫打,愣说是“家务事别管”…

小王:(急)《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家庭暴力法》!32条明文规定:受害人可向法院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

小管:(拍小王肩膀)行家啊!后来妇联介入,那男的现在见媳妇儿就递拖鞋:“您抬脚,地我拖!”所以说各位,法律不是铁笼子,是安全绳!

“哈哈哈……你们这样的普法方式,可太有趣了,既好笑,又能学到法律知识,我可太喜欢了。”一位大爷捧腹大笑地说道。

此次活动,发放宣传材料120份、受益群众100人,回答群众法律咨询20人次。有效提高了法治宣传教育的知晓率和参与率,使更多的群众了解法律知识,为构建和谐社会奠定了坚实的法治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