拒绝“偷引带”!你以为的“顺手帮忙”,可能已触犯刑法!

来源 :景洪市人民法院 访问次数 : 发布时间 :2025-09-05

提到“偷渡”“运人过境”,大家可能觉得它们离自己的生活很遥远,但事实上,一些看似普通的“帮忙”或“搭便车”行为,一不小心就可能踩中法律的红线,构成“运送他人偷越国(边)境”的严重罪行。

一、什么是“运送他人偷越国(边)境罪”?
简单来说,就是指违反出入境管理法规,故意运送他人非法出境或入境的行为。
这里的“运送”,不单指用车辆、船只、飞机等交通工具载送,也包括带领、指引、陪同等方式,只要行为在偷越国(边)境中起到了帮助作用,就可能构成此罪。
二、法条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二十一条明确规定:
【运送他人偷越国(边)境罪】
运送他人偷越国(边)境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一)多次实施运送行为或者运送人数众多的;
(二)所使用的船只、车辆等交通工具不具备必要的安全条件,足以造成严重后果的;
(三)违法所得数额巨大的;
(四)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
在运送他人偷越国(边)境中造成被运送人重伤、死亡,或者以暴力、威胁方法抗拒检查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犯前两款罪,对被运送人有杀害、伤害、强奸、拐卖等犯罪行为,或者对检查人员有杀害、伤害等犯罪行为的,依照数罪并罚的规定处罚。
三、这些行为都是犯罪!千万别做!

有偿“带路”或“接送”:明知对方没有合法出入境证件,为了赚取“带路费”“车费”,利用自己对边境地形的熟悉,驾驶车辆、摩托车等运送他人非法越境。
碍于情面“帮个忙”:朋友、老乡、网友找你帮忙,说“只是顺路带一段”“去边境地区办点事”,明知或应知他们可能要去偷渡,仍然出于义气提供运输工具或搭乘服务。
提供“一条龙”服务中的一环:即使不是组织者,只是负责在境内某一段路接送、帮忙联系船只或车辆、提供食宿隐蔽点等,只要整个环节是为了偷渡,该行为就构成运送他人偷越国(边)境罪。
“好心”指路或陪同:有人问路如何去往境外,明知是非法越境点,仍详细告知甚至亲自带其到便于偷越的地点。
四、严重后果
一旦构成运送他人偷越国(边)境罪,不仅会面临高额罚金和失去人身自由的牢狱之灾,还会留下伴随终生的犯罪记录,对本人、子女的未来就业、政审等造成严重影响。
在运送过程中,若发生翻车、翻船等事故,造成人员伤亡,刑期则会大幅加重。如果卷入恐怖主义、毒品、走私等其他跨境犯罪,后果更是不堪设想。
五、我们该如何做?

增强法律意识:熟悉出入境管理法律法规,明确合法出入境渠道。
拒绝一切可疑请求:对于任何涉及“绕过检查站”“不走寻常路”出境的请求,必须果断拒绝,并可向公安机关举报。
谨慎交友:在日常生活中,对涉及跨境“搞快钱”“办黑工”等话题要保持警惕。
守法是底线:不要为了蝇头小利或所谓的情谊,赌上自己的前途和人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