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法强基|把“法典”装进“购物车”

来源 :景洪市江北街道 访问次数 : 发布时间 :2026-05-22

5月21日的早晨,晨曦微露,大兴量贩超市前已是一派热闹景象。正值店庆促销,货架间人头攒动,购物车里满满当当。而在这烟火气最浓的地方,一场别开生面的普法活动正悄然铺开——江北街道景亮社区综治中心联合江北司法所,将《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宣传的“摊位”搬进了超市。2026年5月是第六个“民法典宣传月”,这场“法典进超市 生活更懂法”专题活动,正是江北街道景亮社区综治中心响应“美好生活·民法典相伴”宣传主题的鲜活落地。

人来人往,超市里支起的“普法摊位”
上午9时许,大兴超市入口处的普法摊位刚一摆开,便吸引了往来市民的目光。社区综治中心的工作人员将各类法治宣传手册整齐码放在台面上,内容涵盖《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与群众日常生活息息相关的婚姻家庭、侵权责任、合同纠纷、消费者权益保护等热点问题。一旁的法律明白人则穿梭于人群之中,向过往居民发放宣传手册和精心准备的法治小礼品,让法律知识伴随着一份份“小惊喜”走进千家万户。
巧妙的是,活动的举办时间与大兴超市的店庆活动高度契合。超市里本就客流如织,宣传摊位“借势”而起,普法宣传与购物场景无缝衔接,真正做到了“群众在哪里,普法就延伸到哪里”。


你问我答,民警“零距离”答疑解惑
“买东西遇到质量问题,商家说‘打折商品概不退换’,这合法吗?”在活动现场的答疑互动区,一位市民向江北司法所的民警抛出了自己的困惑。
“这种告示在法律上属于格式条款,”民警耐心解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497条的规定,提供格式条款一方不合理地免除自身责任、加重对方责任、限制对方主要权利的,该格式条款无效。”民警进一步说明,即便是促销打折商品,商家也不能因此免除对其所售商品的质量担保责任,消费者依然有权要求退换货。
通俗易懂的解答引得周围群众频频点头。在普法现场,江北司法所的民警与群众面对面交流,从消费维权到邻里纠纷,从婚姻家庭到遗产继承,一个个贴近生活的法律问题在“你问我答”中变得清晰明朗。居民们表示,这样的普法方式“听得懂、用得上”,以后遇到问题心里更有底了。


法治相伴,法典走进美好生活
此次“民法典宣传进超市”活动,是江北街道景亮社区综治中心在普法形式上的一次积极探索,同时也是发挥出社区“法律明白人”这一群体在日常普法强基工作中扮演重要角色。作为活跃在基层的法治宣传志愿者,他们是连接法律专业力量与普通群众的桥梁。景亮社区综治中心的法律明白人们以接地气的方式分发宣传手册和购物袋等小礼品,将看似“高大上”的法条转化为老百姓听得懂、记得住的“家常话”,成为打通普法“最后一公里”的关键力量。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是“社会生活的百科全书”,从出生到离世,从衣食住行到生产经营,这部法典与每个人的生活密不可分。将普法宣传阵地搬到超市,让居民在买菜购物的日常中学习法律知识,正是让法典从“文本法”转化为“生活法”的生动实践。“以后逛超市不光能买柴米油盐,还能‘充电’学法律,这样的活动多多益善!”一位刚领到宣传手册的居民笑着说。
在接下来的普法强基宣传活动中,江北街道景亮社区综治中心还将持续深化与相关部门的联动,不断创新普法形式、丰富普法内容,推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学习宣传走深走实,让法治精神真正融入百姓日常生活,为建设平安和谐、法治有序的社区环境提供坚实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