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把“尺子”量到底,田间地头解“心结”
来源 :景洪市人民法院 访问次数 : 发布时间 :2026-06-03
玉米苗破土而出,长势喜人。可普文镇两位村民望着自家地界里的玉米苗,却满心郁结——这片玉米并非二人播种,而是邻居越界栽种。
据悉,两位村民的地块与张某相邻。今年3月,二人巡查田地时发现,张某擅自将玉米播种到了自家土地范围内。发现争议后,双方先行沟通未果,随后经村小组、司法所多次介入调解,始终无法达成一致。为维护自身合法权益,两位村民最终分别向普文人民法庭提起诉讼,要求对方返还被占用的土地,并赔偿相应经济损失。
当庭反诉,双方各执一词
5月19日一早,两案如期开庭。被告张某今年已有78岁,到庭后情绪激动,不仅否认占用两名原告的土地,反而指责其中一名原告其他地块中的鱼塘漫水淹了自己的地,当庭要求另案起诉。
案情瞬间变得复杂起来——原本事实清晰的土地侵权纠纷,陷入“你说我占地,我说你淹地”的胶着状态。面对这一突发情况,承办法官没有简单地将案件推入另案处理的程序漩涡,而是冷静分析、果断决策:与其让双方在法庭上继续争执,不如到现场用事实说话。

现场勘测,把法庭“搬”到争议地
“到底有没有越界?鱼塘有没有漫水?我们找专业仪器来量一量。”承办法官主动提议,由法庭协调土地管理部门携带专业仪器,到实地进行测量。原被告双方一致同意后,法官迅速联系大渡岗司法所,请求协调人员,将庭审现场搬到田间地头。
当日,承办法官带领全部人员到达争议地块。在大渡岗乡政府工作人员和司法所同志的配合下,用专业仪器对双方争议土地逐一测量。数据出炉后,全部争议事实水落石出:被告确实越界占用了两名原告的承包土地,而原告鱼塘并无积水漫溢情况,老人所称的土地被淹损失并无事实依据。

将心比心
法官算“人情账”更算“经济账”
事实虽已查清,但承办法官并没有止步于“一判了之”。考虑到被告年事已高,涉案土地的玉米已播种两个多月,老人为此投入了大量时间、人力和物力,若直接判决立刻返还土地,不仅会让老人的耕种心血付诸东流,还会彻底激化邻里矛盾,埋下后续纠纷隐患。

于是,承办法官主动向村干部了解相邻土地的租金行情和玉米成熟日期,在心里算了一笔“清楚账”,兼顾法律底线与群众情理开展起调解工作。
“大娘年纪大了,种这点玉米不容易,现在玉米再有几个月就熟了,能不能让她收完这一季再还地?占用费按标准算给你们。”
“大娘,地确实是人家的,占用这么久,适当补偿一点也是应该的。你看这样处理,行不行?”
经过法官的耐心调解,双方最终在大渡岗乡政府工作人员、司法所工作人员和村干部的共同见证下,达成调解协议:被告承诺于2026年8月31日前退还占用的土地,当场向两名原告分别支付2026年3月至8月的土地占用费,并明确表示不再另案起诉。原告也表示会管理好鱼塘,杜绝漫水隐患。
手中有尺,心中有情。从当庭“翻案”到现场勘测,从数据定分到情理促和,承办法官用一把专业仪器的“尺”,量清了地界;用一颗司法为民的“心”,化解了心结。这起差点“案中生案”的土地纠纷,最终在法官的引导下,在田间地头画上了圆满的句号。
下一步,景洪市人民法院将切实发挥人民法庭在化解基层矛盾、服务乡村振兴中的前沿阵地作用,持续深化源头治理,用脚步丈量民情,用调解温暖民心,让人民群众在家门口感受到公正、高效、温暖的司法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