巧解“心结”与“法结”:景洪法院“立执联调”实现两案实质化解

来源 :景洪市人民法院 访问次数 : 发布时间 :2025-10-31

如何让纠纷不止于“程序空转”,而是实现“案结事了”?
  近日,为打破立、审、执环节的传统壁垒,景洪市人民法院将“如我在诉”理念转化为协同作战的“立执联调”工作机制,由立案庭与执行局组建联合团队,在再审审查阶段便提前介入、联动调解,力求在源头处探寻矛盾根源,实现纠纷的一揽子、彻底性解决。

  情感纠葛引纠纷,释法明理巧解“心结”
  在一起情感因素交织的不当得利纠纷中,双方当事人对立情绪严重,案件虽已进入执行阶段,但心结未解,矛盾随时可能再次激化。面对此案,“立执”联合团队没有拘泥于法律关系的简单判定,而是敏锐地意识到,真正的“结”在于受损的情谊与失衡的心理。
  为此,“立执”联合团队采取了“背对背探心结”与“面对面搭桥梁”相结合的方式,耐心倾听各方诉求,充分释放其负面情绪,继而从双方当事人曾有过的良好关系入手,引导双方换位思考。经过三轮融情于法的沟通,法律条文的说理与人文关怀的感化共同作用,当事人心中的坚冰终被化解。最终,申请人撤回再审申请,被申请人主动履行了执行义务,案件画上圆满的句号。
承揽合同起争执,利益平衡善断“法结”
  另一涉建筑工地的承揽合同纠纷,则更考验司法服务大局的智慧——案件标的额大、事实复杂,企业双方深陷讼累,难以脱身。
  “立执”联合团队引导双方当事人充分交换证据,共同梳理案情脉络,并设身处地为其分析诉讼的时间成本、经济成本与商业信誉风险,将调解焦点从“谁对谁错”引向“如何实现利益最大化”。
通过精准切入双方当事人的核心关切与潜在顾虑,“立执”联合团队成功找到了那个共赢的“最大公约数”。最终,双方当事人不仅化解了再审层面的法律争议,更在现场达成了执行和解并当场履行完毕。两家企业得以从漫长的诉讼中解脱,轻装上阵,回归市场。
  “立执联调”机制的精髓,在于其实现了从“结案了事”的程序终点,向“案结事了”的社会治理终点迈进。它通过打破庭室界限,整合资源形成解纷合力,减少当事人在立案、再审与执行程序间的反复奔波,切实减轻群众的诉累。
  下一步,景洪市人民法院将不断深化“立执联调”机制,践行能动司法,通过“情、理、法”的深度融合与程序环节的有效贯通,努力让每一件纠纷都得到实质性化解,为维护社会和谐稳定贡献司法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