向人民报告丨景洪检察“十四五”期间亮点工作回眸
来源 :景洪市人民检察院 访问次数 : 发布时间 :2026-01-14
“十四五”的五年,是景洪市在边疆民族地区高质量发展道路上稳步前行的五年,也是景洪市人民检察院深学笃行习近平法治思想,将检察履职与边疆稳定、民族团结、生态保护、民生福祉深度融合的五年。
五年来,我们立足西双版纳边疆民族地区实际,坚守“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的基本价值追求,以“检察蓝”守护“边疆安、民族亲、生态美”,共办理各类案件13000余件,2起案件被最高人民检察院评为典型案例,9起案件被云南省人民检察院评为典型案例,34个集体、131人次获得市级以上荣誉,玉喃溜等人获全国“人民满意的公务员”“全国模范检察官”等称号,在维护边疆稳定、守护民生福祉、保护生态环境、创新普法宣传等方面取得扎实成效,为景洪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筑牢坚实司法屏障。

坚守检察履职初心,描绘平安景洪图景
五年来,我们始终把“守护平安景洪”作为首要责任,既以“利剑”严惩犯罪,又以“温度”化解矛盾,让法治成为边疆最坚实的屏障。


五年来,我们始终把群众的“急难愁盼”放在心上,用一件件具体的检察实事,让司法温暖直抵人心。
在民生领域,我们是群众的“守护者”。针对窨井盖、道路减速带缺失等问题,我们向相关部门制发检察建议,推动更换城区各类窨井盖11927套、加装减速带300余套,让群众出行更安全;深入开展“食药安全益路行”专项行动,办理食药安全案件61件,监督查处不合格水果经营主体9家,筑牢“舌尖上的安全”防线;为符合条件的刑事案件被害人发放司法救助金77万余元,帮困境群众渡过“急难关口”。联合市法院、市人社局建立劳动争议联合调处工作站,帮助农民工追索劳动报酬近300万元。






五年来,我们坚持护航发展与防范风险并重,精准发力筑牢金融安全屏障,用心用情护航营商环境优化,为景洪经济高质量发展注入检察动能。
在优化营商环境领域,我们是企业发展的“护航者”。积极推进“涉民营企业司法保护专项行动”,依法从严打击合同诈骗、非法经营、贷款诈骗等破坏市场秩序犯罪,起诉288人,切实维护市场公平竞争。办理的“某矿业公司非法采矿案”等3个案、事件获云南省检察机关典型案、事例,为企业合规经营提供司法指引。与市侨联成立“检桥之家”,建立维护归侨侨眷和海外侨胞合法权益工作机制。



深化社会治理实践,奏响边疆和谐共治乐章
五年来,我们立足边疆民族地区治理需求,以矛盾化解固根基、以普法宣传润人心,推动检察履职深度融入社会治理大局。
在民族团结进步工作中,我们以公正司法架起民族团结“连心桥”。稳妥办理民间借贷、山林水土、婚姻家庭等涉民族纠纷案件,“玉某诉冒名婚姻登记案”获评最高检优秀检察监督案件,“杨某某、甘某某职业放贷人系列案”获最高检民事检察典型案例,用公正司法化解矛盾、促进民族团结,让各民族群众在每一起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全面落实群众信访“件件有回复”制度,受理来信来访732件,均做到7日内程序性回复、3个月内办理结果和进展答复。



扛起公益保护责任,擦亮边疆生态人文底色
五年来,我们以公益诉讼检察为抓手,统筹推进生态守护、文物保护、国有资产保护与国防安全保障。
在生态保护领域,我们当好绿水青山与生物多样性的“守护者”。搭建“西双版纳守护兰科植物生物多样性法治教育及科普基地”“公益诉讼生态修复基地”,实现司法办案、生态修复与法治科普有机融合。深入推进农业生态治理,督促整改农膜污染地块1.9万余亩;持续发力生物多样性保护,累计修复林地67.8亩,增殖放流鱼苗1.3万余尾,督促清除外来入侵物种“薇甘菊”806亩,将700余公斤野生石斛重新种植到西双版纳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办理的保护野生兰科植物公益诉讼案入选全省检察机关生物多样性保护典型案例,《守护小兰花保护大生态》获评云南省“最佳办案故事”。针对亚洲象保护隐患,制发检察建议督促修建“大象楼梯”、加装电子围栏,构建“物理防护+智能预警”的安全屏障,助力人与自然和谐共生。


在国有资产与公共资源盘活领域,我们当好公共财产的“捍卫者”与资源效能的“激活者”。聚焦国有资产保护,提起全州首例国有资产保护行政公益诉讼。针对69所校舍长期闲置问题,精准监督、积极推动,督促相关主体将闲置校舍移送属地乡镇,助力资产盘活利用。同时,积极开展“军用通讯保护”专项工作,聚焦辖区国防光缆安全隐患,督促相关部门整改,以司法力量守护边疆国防安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