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拟确认见义勇为行为的公示
来源 :景洪市委政法委综合治理室 访问次数 : 发布时间 :2024-04-10
关于拟确认见义勇为行为的公示
为弘扬社会正气,宣传正能量,鼓励见义勇为,根据《云南省奖励和保护见义勇为人员条例》精神,经景洪市见义勇为评审工作委员会评定,拟确认岩吨同志英勇救人的行为认定为见义勇为行为,现予以公示。
公示时间:2024年4月11日—2024年4月17日。
公示期内,任何单位和个人如对被公示人及其见义勇为事迹有异议的,请向市见义勇为工作中心办公室电话或书面反映。
联 系 人:谢胤霆
联系电话:0691-2154277
联系地址:中共景洪市委政法委员会综合治理室
附件:岩吨同志事迹材料
景洪市见义勇为工作中心
市委平安景洪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代章)
2024年4月11日
附 件:
岩吨同志见义勇为事迹
2024年3月15日中午,岩吨像往常一样在江边捞青苔,这时一名垂钓男子不慎失足落水,身体被湍急的江水淹没,只有面部勉强露出水面,呼救声微弱而急促,生命命悬一线。岩吨听到呼救声循声望去,发现有人正在水中挣扎,周围虽有围观群众,但面对汹涌的江水和危险的漩涡无人敢轻易下水,岩吨见状没有丝毫犹豫,毅然决然地跳进江中,奋力向落水男子游去。江水湍急,救援难度极大,岩吨在游泳过程中多次被江水拍打淹没,但他始终不放弃,在第二次尝试时终于成功抓住了落水男子的手臂。因为落水点是一个漩涡,岩吨一时间无法将该男子拉出来,在坚持近20分钟,3次尝试冲出漩涡后,落水男子终于被成功救上岸。“我不会游泳。如果再晚几秒可能我的命就没了,真的特别感谢你!”被救上岸的落水男子对岩吨哽咽说道。